星期二, 8月 12, 2008

危險的地方不要去 危險的事情不要做

我開著玩笑跟子喬說
到台北唸書 可以去晃晃 夜店啥米的
她覺得那邊很危險
那就順勢接了 危險的地方不要去 危險的事情不要做
小孩都知道 大人做不到

印象中 王文華看她小姪子 的生活公約一類的
講到 廚房是危險的地方 不要靠近
他有感而發認為 愛情也是個危險的地方 危險的遊戲
在當中 有著受到傷害的風險

有點像是 小孩子玩火的感覺一樣
出於本能的興奮 卻有著風險
但是 也有補救的措施

會跟小孩子說 好玩但是有風險的事情不要去
不要去溪邊玩水 不要玩火 不要.....

但是 我們自己 在人生的戰場卻往往做不到這樣的事情 享受的風險難道是大人的權利 責任 宿命??

我們只因為本能
而接觸有風險的事情

還會給自己一個合理的理由

有時候 還會鼓勵自己衝動一下

呼 小孩子 還是 比較厲害
說不去廚房就不去廚房
說不玩火就不玩火
了不起 打幾下就乖了

長大了不管痛了幾次
還是會想往愛情裡面鑽

所以我的結論是
做不到 學不乖的才是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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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土土金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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